天父设立逃城
我们的父设立六座城,让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,在被报血仇之前得到申诉。规定十分具体:在城门口陈明案情,留在城中直到受审,并住在那里直到大祭司去世。
20 1那时,我们的父对约书亚说:
2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:‘你们要为自己指定逃城,就是我从前藉着摩西对你们所说的, 3使那无意中、不知情而误杀人的,可以逃到那里,躲避报血仇的人,作你们的避难所。 4逃到这些城中之一的,要站在城门口,把自己的事向那城的长老陈明。他们就要接他进城,给他地方,让他住在他们中间。 5若有报血仇的追赶他,他们不可把那误杀人的交在他手里,因为他是不知情误杀了邻舍,素来并没有恨他。 6他要住在那城里,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,并等到那时在任的大祭司死了。然后,这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自己的城和家,就是他所逃出来的本城。’”
7于是,他们分出加利利、拿弗他利山地的基低斯,以法莲山地的示剑,犹大山地的基列亚巴,就是希伯仑。 8在约旦河东、耶利哥对面,他们从流便支派中指定了旷野高原上的比悉,从迦得支派中指定了基列的拉末,从玛拿西支派中指定了巴珊的哥兰。 9这些就是为所有以色列人,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所指定的城邑,使无意中杀了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里,不至在站到会众面前受审判以前,死在报血仇之人的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