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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1

書卷

為無辜之血贖罪

第21章。

若在你父賜給你為業之地,發現有被殺的人倒在田野,卻不知道是誰殺的, 你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,量一量那屍體到四圍城邑的距離。 離屍體最近那城的長老,要取一隻未曾耕作、未曾負軛的母牛犢, 那城的長老要把母牛犢牽到一個有活水流動、未曾耕種撒種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斷牛犢的頸項。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上前來,因為你父揀選他們事奉他,奉我們父的名祝福;一切爭訟和毆打的案件都要憑他們的話裁決。 離屍體最近那城的眾長老,要在谷中在被打斷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, 聲明說:「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,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。 我們的父啊,求你為你所救贖的以色列百姓贖罪,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。」這樣,流血的罪就必為他們得贖。」 a a v8 這母牛犢的禮儀,讓最近的城可以公開聲明自己的無辜,並為境內未破的凶殺案在神面前尋求贖罪。 你行我們的父眼中看為正的事,就這樣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。

娶被擄的女子為妻

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我們的父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也擄了他們, 若在被擄的人中看見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想娶她為妻, 就可以領她進你家去,她要剃頭修甲,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裏,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整月。然後你可以親近她,作她的丈夫,她就作你的妻子。 你若不再喜歡她,就要由她隨意離去,決不可為銀子賣她,也不可當作婢女待她,因為你已經玷辱了她。

長子的產業

人若有兩個妻子,一個是所愛的,一個是不蒙喜愛的,兩人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那不蒙喜愛之妻所生的, b b v15 這裏「不蒙喜愛」只是指較少被愛——就是在情感上居第二位的妻子,並非被憎惡的。 到他把產業分給兒子的日子,不可將所愛之妻的兒子立為長子,越過那不蒙喜愛之妻的兒子,就是真正的長子。 他反倒要認那不蒙喜愛之妻的兒子為長子,把所有的分雙份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強壯時所生頭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是他的。

頑梗悖逆的兒子

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,父母管教他,他還是不聽, 父母就要抓住他,把他帶到本城城門,到本城的長老那裏, 對本城的長老說:「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」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這樣,你就把這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全以色列都要聽見而懼怕。

凡掛在木頭上的都受咒詛

人若犯了該死的罪被處死,你把他掛在木頭上, 他的屍體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日將他埋葬,因為被掛的人是在我們父的咒詛之下。不可玷污你父賜給你為業的地。 c c v23 保羅告訴我們,耶穌為我們掛在木頭上,成了咒詛,好使天父的祝福能臨到眾人——加拉太書 3:1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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