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道的显明
一封论确据的书信——怎样知道自己有永生,行在光明中,并住在爱里。
1 1那从起初就有的,我们所听见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的,我们所注视、亲手所摸过的——这就是我们所宣告的,关乎生命之道耶稣的事。 a a v1 约翰一开始就指向那位他亲身摸过、亲耳听过的——生命之道是一位有位格的人,就是耶稣,而不是一个观念。 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,我们看见过,就为它作见证,并向你们宣告那与我们的父同在、又向我们显现的永生。 3我们把所看见、所听见的也向你们宣告,使你们可以与我们有深厚的相交;我们的相交是与我们的父,并他儿子耶稣基督。 4我们写这些事,是要使我们的喜乐得以完满。
行在我们父的光中
5我们从他所听见、又传给你们的信息就是这样:我们的父是光,在他里面毫无黑暗。 b b v5 那位纯全是光、里面毫无一丝黑暗阴影的神,就是我们的父——这是耶稣所传、他的见证人所转交下来的信息。 6我们若说与他相交,却仍行在黑暗里,就是说谎,不按真理而行。 7我们若行在光中,像他在光中一样,就彼此相交,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 8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。 9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,我们的父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 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就是把他当作说谎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们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