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別為聖嘅一份地
地未有人定居之前先要分配好:一條聖地歸我哋嘅父嘅聖所同祭司,一條歸利未人,一塊地畀城,其餘歸君王。君王被吩咐唔好再趕走人民,要用公道嘅法碼。之後就定落節期嘅祭物。
45 1「當你哋抽籤分地為業嘅時候,要分出一份地獻俾我哋嘅父,係屬於這片地嘅聖地:長約八英里,闊約三英里。喺佢所有嘅境界之內,都係聖嘅。 2喺其中,要有一塊四方地,每邊約八百七十五英尺,係屬於聖所嘅,四圍另有約九十英尺嘅空地。 3喺呢個範圍裡面,你要量出長約八英里、闊約三英里嘅地;聖所,就係至聖之處,要喺其中。 4呢個係這片地嘅聖地。佢要歸俾喺聖所裡供職嘅祭司,就係親近事奉我嘅人;佢哋會有起屋嘅地方,亦有一塊為聖所而設嘅聖地。 5另有一塊長約八英里、闊約三英里嘅地,要歸俾喺聖殿供職嘅利未人為業,作為佢哋居住嘅城邑。
6「至於城嘅產業,你要喺聖地旁邊劃出一條地帶,闊約一英里半,長約八英里;呢個係屬於以色列全家嘅。
7「君王要喺聖地同城嘅產業兩旁得地,就係喺聖地同城嘅產業旁邊,西邊向西,東邊向東;佢地嘅長度同其中一個支派所得嘅份相等,由西界直到東界。 8『呢塊地要作佢喺以色列嘅產業。我嘅君王必不再欺壓我嘅子民,卻要按支派將地分俾以色列家。』
9至高主宰嘅父這樣講:以色列嘅君王啊,夠喇!你哋要除掉強暴同欺壓,施行公正同公義。要停止將我嘅子民趕離佢哋嘅土地。呢個係至高主宰嘅父宣告嘅。
10「你哋要用公道嘅天平、公道嘅量器同公道嘅量液器。 11 量乾物二十二夸脫,量液體二十二夸脫:兩者係同一個標準——量液體嘅係二百二十夸脫嘅十分之一,量乾物嘅係二百二十夸脫嘅十分之一;要以呢二百二十夸脫定準。 a a v11 一「罷特」係量液體嘅器皿,約六加侖(二十二公升);「伊法」係量乾物嘅同等器皿。 12標準嘅重量係二十粒小單位。二十,加二十五,加十五,合埋成為你哋嘅大重量單位。
13「你哋要獻上嘅供物係咁:每一大量嘅麥子,要獻六分之一乾量;每一大量嘅大麥,亦要獻六分之一。 14至於指定嘅油,要按量液器計:每一大器獻十分之一;十個液量成為一大器。 15又要從以色列有水草嘅牧場,每二百隻羊群中獻上一隻——作素祭、燔祭同平安祭,為佢哋贖罪。呢個係至高主宰嘅父宣告嘅。 16『這地嘅眾民都要一同參與呢份供物,獻俾以色列嘅君王。 17君王必須喺各節期、月朔同安息日——就係以色列家一切指定嘅節期——預備燔祭、素祭同奠祭。佢要辦理贖罪祭、素祭、燔祭同平安祭,為以色列家贖罪。』
18至高主宰嘅父這樣講:「正月初一,你要取一隻毫無殘疾嘅公牛犢,潔淨聖所。 19『祭司要取啲贖罪祭牲嘅血,抹喺聖殿嘅門柱、壇邊嘅四角,同內院嘅門柱上。 20本月初七,你亦要照樣為一切因誤犯罪或無知犯罪嘅人咁做。咁樣,你就為聖殿贖罪。
21「正月十四日,你哋要守逾越節,係七日之久嘅節期,要食無酵餅。 22喺嗰日,君王要為自己同這地嘅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。 23喺節期嘅七日之內,佢每日都要向我獻燔祭:七隻公牛同七隻公綿羊,都係毫無殘疾嘅,一連七日;每日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 24作素祭,佢要為每隻公牛同每隻公綿羊預備一量嘅穀物,每一量配約一加侖油。 25七月十五日,喺嗰個節期,佢要一連七日照樣咁做——一樣嘅贖罪祭、燔祭、素祭同油。』」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