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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7

書卷

全牲的祭與純全的心

第17章。

凡有殘疾或嚴重瑕疵的牛羊,都不可獻給你的父,因為這在你的父眼中是可憎的。

在你的父所賜給你的各城中,你們中間若有男人或女人,行你的父眼中看為惡的事,違背他的約, 去事奉別神,敬拜它們,就是拜日、月,或天上的萬象,是我所未曾吩咐的,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細心查究。若是真的,這事確實,在以色列中行了這可憎的事,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那男人或那女人帶到城門外,用石頭把他們打死。 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才可把那當死的人處死;不可憑一個見證人的口把他處死。 見證人要先下手,然後眾百姓也下手,把他處死。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天父的公義審判之所

你城中若有爭訟的案件,或是流血與流血之間、爭訟與爭訟之間、毆打與毆打之間,難以判斷,你就要起身上到你的父所要揀選的地方, 去見那些利未人祭司,和當時的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判詞告訴你。 他們在我們的父所揀選的地方所指示你的判詞,你要照著遵行;凡他們所指教你的,你都要謹慎遵行。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宣告的話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那裡事奉你的父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。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 眾百姓聽見都要害怕,不再擅敢妄為。

天父為君王所定的準則

你到了你的父所賜給你的地,得了那地,住在其中的時候,若說:「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」, 你總要立你的父所揀選的人為王治理你;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位為王治理你。不可立你弟兄以外、不是你弟兄的外邦人治理你。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為要加添馬匹使百姓回埃及去,因為我們的父曾對你們說:「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」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為自己大大積蓄金銀。

他登了國位,就要在利未人祭司面前,將這律法抄錄一本在書卷上。 這書要存在他那裡,他一生的年日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他的父,謹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, 免得他的心高於他的弟兄,也免得他偏離這誡命,或左或右,好使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長久治理他的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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